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废止公告【市本级】(2025)74号

  访问统计:   发布时间: 2025- 08- 11 10: 01 信息来源: 丽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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编号:(202574

 

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》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及相关规定,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公告作废,公告期限为十五个工作日。

序号

权利人

不动产权证书(证明)号

坐落

办件类型

1

李彦霖

(2023)丽水市不动产权第0008142号

莲都区璟园26幢501室

司法拍卖

 联系电话:0578-2090260

 

公告单位:丽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

           2025811