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动产转移登记(继承)公告【市本级】(2025)121号[2]

  访问统计:   发布时间: 2025- 08- 07 11: 50 信息来源: 丽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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编号:(2025)121

经申请人申请,下列不动产发生权利转移(继承),我机构收到申请后初步审查,认为符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、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》及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的相关规定,现予以公告。如有异议,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【丽水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市不动产登记中心(丽水市莲都区人民路607号)联系电话:0578-2090260,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,我机构将予以登记。

序号

申请人

不动产权证号

坐落

备注

1

王碧骅、季淑芳

(2022)丽水市不动产权第0034446

莲都区吉祥花苑5幢二单元504

非公证继承

2

王碧骅、季淑芳

(2022)丽水市不动产权第0035115

莲都区吉祥花苑3幢一单元403

非公证继承

 公告单位:丽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

           2025年87