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浙江佳和矿业集团有限公司龙泉铅锌矿矿区生态修复方案》公示情况

  访问统计:   发布时间: 2025- 12- 09 17: 20 信息来源: 丽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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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据《土地复垦条例》《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》《关于做好〈矿产资源法〉实施过渡期内矿区生态修复方案编制评审有关工作的通知》等有关要求,我局委托浙江省第七地质大队组织专家对《浙江佳和矿业集团有限公司龙泉铅锌矿矿区生态修复方案》,进行了评审,评审后经修改完善后进行公示。现将该方案公示有关情况说明如下:

一、征求意见情况

2025年12月1日-12月08日征求意见稿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上全文公布,向社会公众进行公示征求意见。

二、反馈意见及采纳情况

未收到相关意见建议。

丽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

2025年12月09日